关工委(新)
通知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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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身边希望工程”爱心基金资助办法

发布时间:2010-05-10 

2010年5月10修订

为了更好地发挥“身边希望工程”爱心基金的作用,把有限的资金用到最需要的地方,特制定本办法。

一、资助原则

1、资助对象为全校范围内的研究生、本科生;

2、救助原则为临时、突发性困难;

3、部门关工委负责调查落实情况;

二、资助条件

1、受助对象为学习勤奋,无违规违纪情况;

2、积极要求进步;

3、突发困难(家庭发生重大变故、遭受不可抗拒的自然灾害、本人患有重大疾病)造成家庭生活困难,影响学习和生活;

三、资助程序

1、个人申请,填写相关资料;

2、提供相关证明材料;

3、资助对象所在部门党组织负责审核;

4、学校关工委审批;

5、学校财务处负责发放。

“身边希望工程”爱心基金管理委员会

上一条:中共遵义医科大学委员会关于印发遵义医科大学加强新时代关心下一代工作委员会工作规程的通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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