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工委(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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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身边希望工程”爱心基金资助办法

发布时间:2010-05-10 

2010年5月10修订

为了更好地发挥“身边希望工程”爱心基金的作用,把有限的资金用到最需要的地方,特制定本办法。

一、资助原则

1、资助对象为全校范围内的研究生、本科生;

2、救助原则为临时、突发性困难;

3、部门关工委负责调查落实情况;

二、资助条件

1、受助对象为学习勤奋,无违规违纪情况;

2、积极要求进步;

3、突发困难(家庭发生重大变故、遭受不可抗拒的自然灾害、本人患有重大疾病)造成家庭生活困难,影响学习和生活;

三、资助程序

1、个人申请,填写相关资料;

2、提供相关证明材料;

3、资助对象所在部门党组织负责审核;

4、学校关工委审批;

5、学校财务处负责发放。

“身边希望工程”爱心基金管理委员会

上一条:省委省政府加强关工委工作意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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